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應募人以規則性


投資人為限。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50,000仟股之普通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0,000仟股之普通股為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


辦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


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實際


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決定之,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訂定之,訂價之依據尚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


計將能提升公司營運績效,強化整體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可掌握時效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定


,較可確保與規則性投資人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


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


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


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


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


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特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


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檔案,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


股所需之事宜。

介面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台北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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